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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LIOS II

產品特性

適用於體外非侵入式治療、黑色素病變、血管病變、 太田母斑、及移除刺青

規格

  • 雷射型式:Q-switched Nd:YAG Laser
  • 波長:532nm/1064nm
  • 脈衝寬度:10ns
  • 脈衝能量(Max):1064nm:1000mJ
  • 532nm:500mJ
  • Long:2000mJ
  • 平均功率(Max):1064nm:10W
  • 532nm:5W
  • Long:20W
  • 脈衝重複頻率:1-10Hz
  • 瞄準光束:5mW二極體雷射
  • 光點大小:Zoom:1-7mm
  • Fractional:5x5mm
  • 顯示:10.4”TFT彩色LCD
  • 電子控制:ARM9微處理器及表面觸控螢幕,WinCE 5.0作業系統
  • 冷卻方式:內部水冷式及氣冷式熱交換系統
  • 電力:220V,50/60Hz
  • 尺寸:330mm(寬)x941.5mm(深)x905.9mm(高)
  • 重量:100Kg

使用注意事項

注意事項

  • 曾有局部麻醉藥劑或外用藥膏過敏的患者請於術前告知醫師
  • 結痂的痂皮,臉部約 1~2 週後會掉落,其他部位需較長時間,不可將它摳落,應讓其自然掉落,避免留下疤痕或色素沈澱
  • 治療後偶而會有水疱或輕度皮膚破皮現象, 依醫師指示照顧傷口。如有需要須回診作進一步處理。
  • 術後加強防曬,以防反黑(即雷射後色素沈澱)
  • 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,例如:做臉、敷臉、去角質、塗抹刺激性保養 品、泡溫泉等
禁忌症
  • 孕婦、光敏感皮膚及感染性傷口,治療前應由醫師評估
  • 若有皮膚乾癢不適、曬傷、濕疹、毛囊炎或色素沉澱等的部位,不適做雷射治療
  • 如有雷射後色素沈澱,臉部約 3~6 個月,其他部位約 6~12 個月可自然消褪
  • 如有傷口感染或化膿,需接受抗生素治療。